张纪恩同志1907年9月28日出生于浙江省浦江县。1925年参加革命,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,192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1928年,正在读书的张纪恩同志奉命调入中共中央秘书处工作。党中央迁上海后,张纪恩开始在永安里一三五号中央机关工作,后来转到五马路的清河坊坐机关,他和夫人张越霞一起住在机关。机关的楼下是一个杂货铺,卖香烟、肥皂、洋火等什物。这个铺子原来是邓小平开的,楼上原来是政治局委员李维汉住的,李维汉调到江苏省委当书记后,张纪恩夫妇就调到这里来了。
后来,张纪恩和张越霞搬到上海公共租界戈登路(今江宁路)1141号恒吉里的一幢石库门房子,在那里大约住了半年。这房子一楼一底。张纪恩和张越霞住在楼下。楼上的厢房,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开会的会议室和看文件的地方,但是布置成一个单人房间,有床铺,就连脸盆架上都放着毛巾、牙刷、牙膏。这房间看上去仿佛有人住,实际上无人居住。张纪恩以他父亲的名义租下此房,说自己是“小开”(上海方言,旧称资本家的儿子﹐即小老板),来沪求学住于此。他对邻居说,楼上是他登报招租,借给从不相识的人。张纪恩平素编好这样的话,以便万一楼上遭到搜查,可以推脱责任。
楼上亭子间住着两位女中共地下党员:周秀清(又名仇爱贞)和苏彩(又名苏才)。周秀清以张家“娘姨”(即佣人)身份住着,给张纪恩带出生不久的女儿。苏彩则因怀孕住此,公开身份为房客。
1931年6月23日凌晨一时,恒吉里那幢石库门房子突然响起急骤的敲门声。张纪恩知道事情不妙,但在砰砰的敲门声之中,不得不去开门。在开门之前,他把灶间窗台上的淘米箩取下——那是暗号,取下后表示发生意外。
开门之后,大批穿藏青色制服的中西巡警涌入。来的是公共租界戈登路捕房的外国巡捕、中国巡捕(三道头),还有两三个中国的侦缉员。张纪恩用事先编好的口供应付,说自己是“小开”等等。
巡警在楼上查出一份共产国际文件和一份陈绍禹用绿墨水写的手稿。巡警发现这两份文件,逮捕了张纪恩夫妇。尽管张纪恩申辩说,楼上是他“登报招租”,那些文件与他无关,还是无济于事。
张纪恩又按照事先编好的口供说周秀清是佣人,苏彩则是房客,怀孕住此,与此事无关。巡警也就放掉了周、苏两人。张越霞的衣袋里,当时放着一张纸条,写着一位名叫罗晓虹的同志的联络地址——上海同孚路大中里。张纪恩悄悄提醒了张越霞,乘巡警不注意时放进嘴里吞下。这样,使罗晓虹免遭逮捕。
张纪恩在被用手铐跟张越霞铐在一起时,用浦江话轻声对张越霞说:“我们要经得起考验,不动摇,对党忠诚。”张越霞也用浦江话轻声对张纪恩说:“你放心!”他们都明白,这一回被捕,恐怕凶多吉少!
张纪恩和张越霞,被捕之后被送往上海戈登路巡捕房。未经审问,便于翌日转往上海浙江路的“特区法院”。然后又转往位于上海南市白云观的国民党侦缉队的拘留所。
到了白云观的第二天,张越霞在上厕所时,遇见陈琮英。陈琮英悄悄告诉她,是向忠发被捕、叛变,使她和张纪恩被捕。她这才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。
在侦缉队,张越霞过了两回堂。她一直以事先准备好的口供回答他们,即自己叫“黄张氏”,不识字,从乡下来上海不久,什么都不知道,请求“青天大老爷”明断。张纪恩仍然称自己是“小开”,楼上只是“登报招租”,所以来住的房客出事,与他无关。
半个多月后,他们被移送到上海龙华的淞沪警备司令部。张纪恩作为“政治犯”,由国民党上海军法会审处主持审讯。经过审讯,根据戴季陶起草的《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》,张纪恩被以“窝藏赤匪,隐而不报”的罪名,判处五年徒刑。
1934年10月,在被关了三年多后,因蒋介石和汪精卫“合作”,宣布“大赦”,张纪恩被减刑三分之一,提早出狱。从此,张纪恩又开始走上了新的革命征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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